| 《滨海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一、预案修订背景和过程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2023年滨海新区对《滨海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在推动我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原预案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同年11月,天津市修订了《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天津市预案》)。由于上位预案发生较大调整,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专家论证把关,并由司法部门法律审核,滨海新区对《预案》进行了修订,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天津市滨海新区K8凯发官网网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新修订《预案》的主要变化
一是调整指挥机构。根据区议事协调机构相关文件精神,撤销了区减灾委员会,成立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因此,《预案》指挥机构由区减灾委员会调整为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预案》同时明确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能,重新调整了应急响应启动及终止审批权限。
二是新增成员单位及调整部门分工。根据本轮机构改革和救灾工作实践经验,新增了区委网信办、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国防动员办、区通管办等成员单位;对各有关部门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灾害救助准备。根据当前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对标《天津市预案》调整变化,将原《预案》“预防与预警”部分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取消预警启动和终止,将预警响应措施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措施,使《预案》更加贴合上级相关要求。
三、新修订《预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完善响应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分工变化,结合各区级职能部门反馈意见,对一至三级应急响应措施中各部门的分工进行了调整,使《预案》职能与部门职能对应更加精准,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响应措施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增加了指导安置点管理服务、救灾资金拨付、引导志愿服务力量、督促国有企业参与救灾等职能,并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
二是增加了响应联动。明确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涉及我区的,要按照有关要求立即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对已启动区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区防灾减灾救灾办要强化灾情态势会商,必要时按照本预案规定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三是完善应急保障。根据《天津市预案》,结合应急管理、综合防灾减灾、物资保障等专项规划有关文件内容,对《预案》应急保障内容进行了完善。丰富完善了应急队伍、装备设施、应急物资、救灾资金、通信信息、社会动员和科技支撑方面等保障工作的内容,提升《预案》执行的支撑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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