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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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系统性、结构性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就《若干意见》做如下解读:
一、《若干意见》出台的目的意义
自交通运输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天津市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以来,东疆管委会不断优化区域网络货运产业营商环境,持续加强协同监管,积极支持和规范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截至2025年8月底,东疆已累计整合货车超853万辆,驾驶员超853万名,货运量超8亿吨,网络货运产业发展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天津市、滨海新区及东疆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推动形成网络货运升级、传统物流转型、多式联运贯通、供应链条完善的四维集成式新型物流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规范型网络货运平台的核心引擎作用,切实降低运输、仓储、管理及经营成本,持续巩固东疆在网络货运产业发展中的竞争优势,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若干意见》。
二、《若干意见》的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商务部等8部门《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开展天津市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津道运发〔2019〕143号)等。
三、《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4章。
第一章为总体要求。明确发展目标:到2030年,力争建成业态集聚、技术领先、生态完备、辐射力强的国家级新型物流枢纽。实现产业能级新跨越,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网络货运龙头企业和平台;构建“物流+贸易+金融+数据”融合的产业生态圈;推动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在新能源运力规模与碳普惠机制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章为支持对象。明确支持对象是具有运输需求的市场主体以及在东疆合法经营的网络货运企业(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网络货运撮合企业(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经营者)、网络水路货运企业、多式联运企业、B2B物流服务企业等新型物流企业,也适用于在东疆合法经营并为区域新型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的市场主体和相关机构。
第三章为支持措施。提出七项政策内容,包括:推动规模化与集约化发展、深化产业融合与能级提升、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激活市场要素与拓展服务功能、助力全行业降本增效、引导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数据要素赋能。
第四章为强化组织实施保障。明确各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政策宣贯与解读,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升东疆在服务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