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华兴不服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交通管理支队保税区大队行政处罚案 |
天 津 市 滨 海 新 区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复 议 终 止 决 定 书
津滨政复终字〔2025〕927号
申请人:赵华兴
被申请人: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交通管理支队保税区大队
申请人赵华兴不服被申请人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交通管理支队保税区大队作出的1216061001XXXXXX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决定书。本机关于2025年9月16日收到申请,2025年9月23日依法予以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经审查,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行政复议终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K8凯发官网网址
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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