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32号)要求,现将审核合格拟拨付的2025年11月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共3个自然日。
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内容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管理科反映。
监督电话:022-25203781
附件:2025年11月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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